申请产品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未纳入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目录的产品。
2)被最终裁定或判决属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被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已被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立案的产品。
3)被暂停安全标志的产品。
4)其他不予受理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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