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 简化审批程序,科技日报昆明11月28日电(赵汉斌)如何把改革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作为放管服的重要内容,以适应市场需要?28日,云南省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在昆明发布。 此前,国家质检总局同意安徽省、湖北省、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试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化审批程序。 据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百炼介绍,自2017年12月1日起,云南省各州、市质监部门将停止受理税控收款机、抽油设备、钻井悬吊工具等19类产品的生产许可申请;省质监局停止上述19类产品中省级审批发证产品的各项生产许可证审批和管理工作;州、市质监部门对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电热毯、助力车、摩托车乘员头盔等3类工业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相关规定实施监管;同时稳步下放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 试行的工作内容主要是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进行后置现场审查,并优化审批全流程,全面实施电子化和无纸化网上申报,实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单、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保证质量安全承诺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的一单一书一照制,实行2个工作日受理决定制和在线预先服务指导制,并实行生产许可电子证书。
据悉,今年6月24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进一步调整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取消19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将3类工业产品由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将8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由质检总局下放给省级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调整后,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共计38类,其中,由质检总局实施的19类,由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的19类。